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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主要职责   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石油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跨市(州)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指导省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4年 第1号)2024-01-03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有关规定,经自评、评审和公示,现确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四平采油厂、国家管网集团北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长春输油气分公司(梨树作业区)等5户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现予以公告。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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