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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主要职责   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承担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负责全省应急管理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5年 第11号)2025-05-06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有关规定,经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评审合格,认定吉林海沟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海沟金矿等13个生产系统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现予以公告。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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