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气象强省建设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21]13号)和《通化市推进气象强市建设助力通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通市政发[2021]9号)文件精神,按照通化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气象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和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要求部署,12月9日,通化市辉南县应急管理局与辉南县气象局签署全面合作协议,做好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守好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第一道防线”,提高辉南县的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两个部门以各自职能为基础,以数据共享、优势互补、密切配合、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为原则,积极开展全面、深入、长期的战略合作,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共同构建和完善辉南县应急管理体系。协议确定了合作机制、联动机制及合作内容。双方表示将根据防灾减灾需要,在气象灾害防御、气象预报预警、防雷安全监管及其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等方面开展科学合作交流,提高应急、气象在应急管理及防灾减灾中的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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