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要闻 > 市县动态
发布时间:2021-02-26 14:01: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多措并举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也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为切实抓好安全防范工作,长春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为目标,多措并举,精准发力,狠抓隐患整改落实。

  刀刃向内 直面问题抓部署 

  面对烟花爆竹监管的复杂形势和突出问题,长春市直面问题,迅速组织召开了应急管理系统烟花爆竹紧急会议,对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属地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在全系统进行了严肃通报批评,并举一反三,对县(市、区)、开发区督查检查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为全面彻查烟花爆竹货不符的问题,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部署检查行动,下发《关于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联合检查的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制定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六个必查,八个必罚”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律依法依规严格处罚、直至吊销许可。 

  以督查促检查 以督办促整改 

  春节期间,长春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对县(市、区)、开发区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德惠、九台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推动属地部门深入开展全面检查,确保实现烟花爆竹检查全覆盖。为强化问题整改,长春市应急管理局采取督办、约谈等手段,春节期间对榆树、德惠、农安、九台、公主岭等5个县(区)应急管理部门下达了督办函,指派专人专班跟踪督办相关问题,到了隐患整改100% 

  从严监管 从严惩处 

  春节期间,长春市应急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对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从严打击。对发现的942箱过期产品全部移交公安部门销毁处理;对10户批发企业向未取得零售许可证的个人销售烟花爆竹、未执行流向登记制度、未执行合同管理制度、烟花产品摆放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违规行为,共处罚款25万元;对临时零售点超量储存、变更经营地址行为,共处罚款3万元;暂扣经营(零售)许可证5户,关闭取缔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10个。通过全面开展烟花爆竹检查,极大震慑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下一步,长春市将持续深入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把责任扛在肩上。严格落实“五化”方式抓安全生产要求,通过清单化管理、图表化推进、手册化操作、模板化运行、机制化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六步工作法”,使工作更加条理清晰,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