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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2-04 09:3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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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各方责任落实 推动隐患排查治理
——吉林长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综述

  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吉林省安委会安排部署,2020年长春市在全市范围内深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 精心筹划部署 

  长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各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全面加强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全市三年行动。 

  2020年4月上旬以来,长春市委书记王凯、市长张志军、常务副市长王路多次在全市相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就抓好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特别是在市安委会2020年第三次和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上,张志军分别就全面开展和深入推进三年行动提出具体要求。 

  收到吉林省实施计划后,长春市应急管理、交通、建设、交管、消防等部门,及时起草了各自方案。2020年6月9日,长春市安委办汇总形成《长春市实施计划(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各地、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重点企业代表的意见。2020年6月30日,该市召开公众座谈会。2020年7月1日,该市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风险评估和论证审查。经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形成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的送审稿,2020年7月2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长春市实施计划安排,全市17个县(市、区、开发区)和26个行业部门分别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形成了“1+2+9+17+26”的专项整治框架模式。 

  强化排查整治 推进隐患整改  

  围绕深入推进三年行动工作落实,长春市采取坚持活动牵引、分类细化实施、引入服务机构等工作方式,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在三年行动开展过程中,长春市压茬开展了“夏秋攻坚”“秋冬会战”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专项行动,制定《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检查建议表》,对全市22个行业领域的必查内容进行分类细化;向全国招标优选了15家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引导社会优势技术力量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下发《关于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 深入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前移安全防范关口,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2020年7月至10月,针对复工复产、暑期汛期和国庆中秋双节,各级各部门共成立4044个检查组,检查企业36113家,排查整改隐患问题15038项。2020年11月以来,针对冬季生产安全形势特点,长春市政府投入600万元,聘请40名安全生产专家,成立10个检查组,采取“监管干部+专家”和“检查+通报+督导”的方式,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暗查暗访。截至目前,长春市已出动检查人员581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99家、排查问题隐患2328项,全部建立责任清单,进行跟踪整改,有力推进了隐患排查整治。 

  强化制度机制 持续巩固提升  

  为深入推进三年行动,长春市安委会成立了工作专班,建立了信息调度、会商研判、通报约谈等工作推动机制。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党政领导共计147人次带队深入一线进行了督导检查,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将三年行动情况纳入工作考核或绩效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 

  围绕吸取吉林松原交通事故教训,长春市制定下发《长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约谈吉林省政府及松原市政府整改措施任务落实清单实施方案》,逐项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2020年10月下旬,市安委办成立4个专项督导组,对事故多发地区的政府、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对2020年以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核,全面推进责任落实。 

  三年行动开展以来,长春市先后约谈企业2581家,处罚非法违法企业970家,停产整顿20家,查封扣押130家,关闭取缔3家,立案查处51起;先后对38名负有监管责任的党政干部予以谈话提醒、诫勉、警告、批评教育、记过、记大过、撤职等处理。 

  强化宣传推动 营造浓厚氛围  

  2020年8月19日,长春市政府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对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了深度解读。长春市安委会在《长春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发长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在《长春日报》上设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栏,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跟踪报道。 

  长春市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介作用,及时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同时,畅通了“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公布举报电话、邮箱,鼓励引导市民群众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别利用各类媒介对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持续报道,在全市上下营造了浓厚氛围。 

  行动成效显著 仍需继续发力  

  长春市通过开展三年行动,着力从源头上防范事故发生,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事故直报系统统计:2020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200起,同比下降19.7%,死亡229人,同比下降18.8%,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安全基础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煤矿、危险化学品、燃气、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仍然较多,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长春市将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加强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压实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织密织牢边界明晰的应急管理责任网络。完善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健全完善多部门间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的风险研判评估机制。完善长春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应用平台,构建风险隐患数据库。 

  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结合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增强监管执法能力。发挥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三长”联动机制作用,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发挥好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政府监管和企业管理能力。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应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健全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完善全灾种、全链条、全要素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应急联动机制,以及应急预案体系、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和设施设备、物资装备体系。 

  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推进安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专业执法人员比率。充分利用5G技术、大数据,创新“互联网+监管”执法模式,提高监管执法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引导企业应用信息化、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加强安全宣教体系建设。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健全各类应急避灾场所,创建平安社区,推动建设一批体验式和案例式安全教育体验场馆,助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以及逃生自救技能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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