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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6-28 15:5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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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应急管理局检查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近日,吉林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率队到部分县区查看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并对主汛期前救灾准备开展调研。详细查看各县(市)区是否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工作通知要求进行冬春救助资金的发放,并重点查看去冬今春期间生活救助人员台账、发放材料,并进行实地入户踏查。截至目前,吉林市各县(市)区2019年冬春救助资金已经发放完毕。

  2019年以来,受异常气候影响,吉林市共发生自然灾害11次,其中,生物灾害1次、风雹灾害4次、洪涝灾害4次、台风灾害2次。全市10个县(市)区、开发区89个乡(镇)、街道不同程度受灾,受灾人口259255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219人;农作物受灾面积76890公顷,其中绝收面积5492公顷;房屋倒塌2户,严重损坏10户,一般损坏 118户;直接经济损失70463万元。

  吉林市共接收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5万元,根据各县(市)上报的需求情况,分解到4个县(市)区,其中,舒兰市1万元,桦甸市3万元,昌邑区6万元,龙潭区15万元。此外,接收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衣120件、棉被120套,全部发放至龙潭区受灾群众手中。资金拨付后,吉林市各县(市)结合本区域上报的需救助人口数量,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规程》要求,严格遵守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上报、乡镇(街道)审批、县(市)应急局备案的工作步骤,将资金分解并通过社会化发放及现金发放的形式逐步发放到灾民手中,全市共救助受灾人口1825人。本次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的发放,有效落实分类救助,突出重点的原则,保证了救灾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位,保障了受灾人员的冬春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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