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省洪涝灾情已趋于平稳,对受灾群众的各项救助工作正有力有序开展,省减灾委员会决定于8月18日16时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单位继续做好各类防灾减灾救灾准备,进一步扎实做好后续救助工作,妥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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