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周密细致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保障基本生活物资供应的要求,省应急厅紧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转移安置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紧急通知》,对做好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等救助工作进一步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强调,要提升安置点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物资供应,确保安置群众的生活物资和生活用品。要加强安置点医疗服务保障,重点关注老年人和基础病、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要组织专业人员、志愿者等对受灾群众一对一开展心理疏导,做好情绪安抚等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强分散安置群众生活保障情况跟踪调度,完善信息统计制度。对分散安置的受灾群众,要落实属地包保责任制,定期了解其基本生活困难和需求,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通知》明确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政策资金等方面衔接,对倒房重建户、低保户、因灾返贫风险户等困难群体,要将其纳入重点救助范围,形成救助帮扶合力,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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