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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1 10:1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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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整治安全评价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全面净化安全评价市场,我省启动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期间,省应急管理厅12350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监督。 

  据介绍,本次专项整治包括三个方面重点内容,安全评价机构方面,主要查看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情况,是否具备并保持《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情况,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法定安全评价项目等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层面,主要查看是否利用甲方地位,采取利诱、拒付技术服务费、合同约定等手段,要求或者默认安全评价机构出具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存在向安全评价机构提供虚假失实的原始资料和“第三方”证明材料的情况等。监管部门方面,主要查看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的资质条件和程序审批安全评价机构资质的情况,是否存在以备案、登记、年检、换证、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安全评价机构准入障碍的情况等。 

  目前,《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下发。为加强领导,成整治工作领导小组。616日至6月末为自查整改阶段,安全评价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71日至9月末,我省将集中组织开展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评价人员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与执法工作。101日至10月末,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督导检查组,对部分市(州)开展情况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111日至11月末省应急管理厅对各地(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安全评价机构自查自改情况、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情况组织全面验收,同时,针对问题组织“回头看”行动。 

  专项整治期间,各级监管部门将坚持检查与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实施处罚。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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