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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2-31 09: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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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管理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服务的通知》(吉应急危化〔2019〕284号)统一部署,从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31日,省应急管理厅危化处会同执法局相关人员,带领专家对全省各地烟花爆竹经营旺季重点工作和存在问题开展指导服务。

 

 

  共召开由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分管局长和危化处(科)长、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部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11次,参加人数达600余人。解析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及《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安全承诺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承诺书》,并结合各地烟花爆竹监管具体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省服务指导组在指导服务中强调: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五个必须”,切实增加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要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严禁经营非法产品,库房内严禁超范围、超量储存和存储过期产品。三要深刻吸取他省事故教训。要举一反三,结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冬春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认真反思安全生产工作的漏洞和问题,并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四要严格行政执法,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继续完善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查出的非法经营窝点,要依法取缔,并追根溯源。要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对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线索,一经查实,及时对举报人实施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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