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危化处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孙传军副局长参加了会议。会上支部书记尤智斌同志通篇领学了《条例》,对《条例》中明确的6种问责情形和7种问责方式进行了认真解读,并组织了学习讨论。通过学习讨论,支部全体成员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深刻内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更加深切的认识到:《条例》的印发施行,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我们每名党员必须要充分认识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自觉遵守条例、践行条例,主动融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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