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 第八条 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由省应急厅有关处室推荐。
(一)具有安全风险防范类、应急救援与灾害评估类、综合类相关领域的高级及以上职称或从事所在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和业务水平,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65周岁以上应有医疗机构体检证明);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较强的理论素养和决策咨询能力;
(四)能够保证随时深入现场,具备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九条 专家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专家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退休需盖原单位公章);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