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事故相关问题 咨询 已办结
2019年6月11日2时40分左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松原市宁江区新城乡晨光村扶余采油厂采油九队60排09北井场天然气管道井口泄漏出可燃气体,致使松原市宁江区王彪豆制品发生爆燃,导致豆制品坊房屋和机器烧毁,在房屋内居住的王国春先生烧伤面积100百分比。伤者王先生再2019年6月10日电话通知油田负责采油井日常维护的工作人员有异常漏气声响,并且吉林油田相关工作人员在当天对有异常的场地进行挖坑,但是没有通知和告诉周围的人员这有危险,也没有警示牌,夜晚挖的坑也没有灯。随后在2019年6月11日凌晨2点40分发生漏出天然气爆燃。事实与理由清楚,并且松原市宁江区法院判决吉林油田负全责。事发之时去找松原市宁江区应急管理部门,回复我们的是责任不明确不归他们管。但是现在法院判决已经下来明确的责任是吉林油田全责。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安全事故?由于安全隐患一直没有排出,房屋院子内都是大坑和裸露的天然气管道,宁江区应急管理人员放任安全隐患不管,多次上门去投诉无果,也不作为。导致现在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想知道企业经营发生的天然气泄漏爆燃事故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导致伤残)和经济损失后,宁江区应急管理人员的回复是不归我们管。作为老白姓想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否归应急局负责,是否能投诉宁江区的应急管理人员不履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