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十六条第四款: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根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4128-2019)4.2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与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陆军、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加油、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最小允许距离是100米。
3.《吉林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四款规定:长期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当专店经营场所面积大于100㎡(或长度大于等于18m)时,应设置2个以上安全出口。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与体育馆、客运站、火车站、宾馆、饭店、洗浴、公共娱乐场所、养老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且周边无贴邻建筑。
根据以上规定,你提出的问题是必须要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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