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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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杨云发违反,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主要负责人杨云发处人民币贰万元的罚款;该单位违反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8.4.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GB 4053.3-2009);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其中第1、2、3、4项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肆万元的罚款;第5项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人民币伍仟元的罚款,综上,对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合并处肆万伍仟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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