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主岭市华升加油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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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公主岭市华升加油站液位报警系统未配有不间断电源等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吉)应急罚〔2022〕WH2C062号 |
处罚日期 |
2022年7月25日 |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
违法事实 |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1.液位报警系统未配有不间断电源;2.配电室未设置备用照明。 |
处罚依据 |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
行政处罚相对人 |
公主岭市华升加油站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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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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