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受地理、气候等诸多因素影响,2023年先后有49个县(市、区)不同程度遭受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尤以8月份的洪涝灾害最为严重。面对灾情,该省紧抓灾后恢复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超前谋划、多措并举,全力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吉林省委、省政府密集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审定《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方案》,主要领导带队先后10余次走进舒兰县等重灾县市调研指导,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推进重建工作,第一时间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多次直插现场推动落实。各涉灾部门制定项目、责任和进度“三张清单”,建立“周例会、周调度”机制,实行台账管理。省政府督查室实行“倒计时”工期制,全过程督导问效,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见实效。受灾市县党委政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制定重建方案、编制重建规划、出台实施办法,逐级签订责任状,分片包保,层层领责、担责、尽责,确保各项工作到乡到村、到户、到人。
该省应急管理、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吉林省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工作规范》,严格标准、严格把关,把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县级应急部门组织精干力量,依托乡村两级,逐户排查倒损住房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分户建立台账,制作倒损住房照片等影像资料。市级应急管理部门采取抽样调查、现场核实等方式,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倒损住房情况抽查。省应急管理、住建部门在县乡两级组织倒损住房核查排查、张榜公示确认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和房屋结构专家,进一步核实鉴定,建档造册。县级应急部门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及时确定救助对象,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该省建立符合实际的“四类区分、五个结合、六种方式”模式,分类施策,稳步推进冬春救助工作,完成重建住房2447户,维修住房3082户,采取置换安全住房、货币安置等多种方式保障2117户住房需求,所有灾区群众均已实现住有所居;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12063万元,棉大衣棉被40470套,已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2024年01月18日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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