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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8 15:3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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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印发“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

  本报讯 日前,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吉林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明确综合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强调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单位(场所)责任要细化到具体人,且要有单一性;对重点单位(场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带头进行包保,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全覆盖。

  《细则》明确59个省级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式明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涉及的97个行业的行业管理和监管部门。其中,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管,负责推动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政策规划制定修订、执法监督、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组织管理等综合性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行业监管部门履行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行业管理部门必须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在组织人事、干部考核、科技装备等方面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

  按照《细则》,综合监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工作;各行业监管、行业管理部门对本行业领域事故安全防范负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第一责任。(2023年7月8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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