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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30 14: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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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吉林市规范企业安全检查流程 细化四个步骤 确定11项重点

  日前,吉林省吉林市安委会印发《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流程的通知》,明确到企业安全检查的工作流程、检查内容和相关要求,以确保安全生产检查科学化、规范化、精准化。

  该市将安全检查流程细化为四个步骤。一是“订方案”,检查前要按照“一企一案”要求制定安全检查方案,合理安排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方案一经确定,检查人员必须照单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改检查方案。二是“详记录”,检查过程中要做好全程音、视频记录,并及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包括企业名称、检查人员、检查目的、问题清单等)。三是“下文书”,检查人员要熟练掌握现场检查程序,正确使用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等常用文书,要做到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四是“存档案”,每次安全检查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完好。

  同时,该市确定了11项安全检查重点内容,包括查责任落实、查教育培训、查隐患整改、查应急准备、查安全防护、查警示标志、查安全设备、查项目管理、查特殊作业、查重大危险源、查“三同时”落实。

  该市强调,各县(市)区和开发区,以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通过规范企业安全检查流程,明确底数、建立健全监管企业台账,做到对象清、台账明,以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时选取;对企业安全检查可依据实际,采取“专项检查”或“按计划检查”方式开展,按计划检查应包括11项检查内容,专项检查可选取一项或几项进行检查;安全检查要注重实效,通过对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验证属地管理成效、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效果,着力推动和督促全市纵向各级、横向各行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中国应急管理报》2023年3月30日 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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