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媒体报道 > 中国应急管理报
发布时间:2022-05-07 14:38: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中国应急管理报:吉林省三部门出台办法 支持安责险参保企业复工复产

  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中国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出台相关办法,提出扩大安责险预防费适用范围、免费延长保险期限等举措,支持安责险参保企业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安全复工复产。

  根据办法,安责险将进一步扩大预防费适用范围,可根据参保企业申请,优先用于企业防疫宣传教育、物资购置等,助力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吉林省还将灵活调整保费缴纳方式,对已参保安责险的企业,且在疫情防控期间因防疫需要停产停工的,免费为企业适当延长保险期限,具体延长期限根据实际停产停工时间确定;续保企业的保险费缴纳采取灵活处理的方式,允许企业分期付费、缓缴首期保费等。

  吉林省还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在原保险合同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对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参保人员因新冠肺炎导致死亡的,按每人10万元标准进行赔付。相关部门还将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复工复产的参保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等工作。

  此外,吉林省将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背景下企业个性化需求,定制保险方案;提供全面的保险金融服务,缓解参保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进一步简化安责险投保手续,支持引导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投保安责险,新投保的企业将自动获得针对疫情的相关保障;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简化安责险理赔手续和流程,特事特办、快处快赔,及时支付保险赔付资金,扎实做好理赔服务,保障企业及职工权益。

  (《中国应急管理报》2022年4月28日 2版)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