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事 故 警 示 通 报
吉安委办警示通报〔2015〕52号
2015年11月21日 盖章
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吉煤集团:
11月20日21时50分,黑龙江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杏花煤矿东一采区大倾角皮带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时38人在井下作业,16人安全升井、21人死亡、1人失踪。
近一段时间以来,黑龙江、山西、江西、辽宁等地相继发生煤矿事故,再次给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敲响警钟。受季节性因素影响,冬季历来是煤矿事故易发期,潜在风险增多,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省外事故教训,深入贯彻落实朝鲁书记、超良省长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形势稳定。一要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全省所有煤矿企业要立即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由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组织,以一通三防和瓦斯防治为重点,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存在通风瓦斯火灾隐患的必须停产整改,整改不达标的不得恢复生产。煤矿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要组织开展一次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大检查,现场落实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各项措施。配齐配强专职队伍人员和装备设备,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各个系统的安全设备设施必须达标完好、功能齐全,动作灵敏可靠。井下动火烧焊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矿长(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二要加大制度落实推力。各产煤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把保护矿工生命安全摆在首位,全面落实煤矿“双七条”、《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产煤市(州)、县(市、区)政府和吉煤集团领导跟班入井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每月带班下井检查安全规定》,确保责任触底、落地,形成高压严管态势。三要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结合煤矿打非治违和安全专项整治,省安监局和吉林煤监局组成4个督查检查组,属地煤矿监察分局和地方煤矿监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分片深入现场进行督查检查,深入进行监察监管执法。各检查组要检查所有生产、建设煤矿企业,存在通风瓦斯火灾隐患或其他重大隐患的,必须责令企业进行停产整顿,依法查处一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案件并公开处理结果,确保年末岁尾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并在基础上持续发力,推动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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