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事 故 警 示 通 报
吉安委办警示通报〔2015〕51号
2015年11月19日 盖章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吉煤集团公司:
2015年11月17日17时20分,山西省汾西矿业集团贺西煤矿中嵋芝进风井,在湖南核工业建设有限公司基建施工作业过程中,井下违规使用电焊,发生一起瓦斯事故,截止11月18日凌晨5时,事故共造成3人遇难、2人失踪、11人受伤,事故救援工作正在进行。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省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秋冬会战”和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排查煤矿瓦斯防治和通风系统各个环节,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及时排查和消除隐患,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煤矿安全是重中之重,要充分认识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反复性和突发性,在煤矿领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有效防范、警钟长鸣,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以防治瓦斯事故为重点,强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对各类事故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五到位”。加强煤矿通风瓦斯管理,井下烧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并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属地监察监管部门要加大检查频率,严格落实各项监察监管措施。
三要切实加强煤矿瓦斯防治、通风管理和防灭火各项工作。要认真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等瓦斯防治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实施煤矿瓦斯抽采全覆盖。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和日常维修检查,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要切实加强通风管理特别是局部通风管理,对于废弃和暂不使用的井巷,必须及时封闭并严格管理,防止窒息等事故的发生。要全面加强矿井防灭火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综合防灭火措施。
四要切实加强对煤矿建设项目施工队伍的管理。煤矿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招投标,必须由符合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严禁违法转包、分包和挂靠资质。严格落实煤矿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各级煤矿监管监察部门要加大对施工队伍资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转包、越级承包、无证施工等违法施工现象。
五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刻汲取各类煤矿事故教训,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目前季节变换,煤矿各类灾害和事故凸显,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现重大险情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保障矿工生命安全。要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对待,把过去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来对待,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针对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防范措施;强化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检查,使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在现场。
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新建和改扩建矿井安全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建设和改扩建项目坚决一律停工停产,严厉查处打击非法生产建设行为,杜绝违章违规、冒险蛮干现象;行业主管部门要负好责、把好关,加大对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要以此次事故为鉴,提高警惕,加强各行业(领域)、各企业安全管理,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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