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事 故 警 示 通 报
吉安委办警示通报〔2015〕50号
2015年11月18日 盖章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消防总队:
11月17日18时30分左右,辽宁抚顺东洲区伊科思化工厂碳五分馏装置发生爆炸起火事故。目前,火势已得到控制,爆炸未造成人员伤亡,未发生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爆炸起火源正在调查。
11月15日上午6时许,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古东工业区一间塑料工厂发生火灾,大火蔓延一旁的多间厂房,过火面积100多平方米,暂无人员伤亡,火灾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四季度历来是事故高发、易发时期,危险化学品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对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伤害和损失,安全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省外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一是要继续开展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紧急通知》(吉安委明电〔2015〕13号)要求,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法监督检查,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对排查出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做到整改目标、责任、资金、时限和措施“五落实”,确保不发生事故。二是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我省已近入冬季,近几天气温明显下降,要督促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冬季安全生产的要求,加强巡检频次,及时做好设备检维修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各类设备、物料等防冰冻、防雪灾、防冷凝和保温等措施,确保各类装置、设施平稳运行。要突出加强冬季开、停车、试生产装置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事故。三是要做好年终岁尾各项工作。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克服松懈厌战思想,时刻保持警醒,切切实实打好全年各项工作收官战,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要督促企业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实行企业安全生产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和季报告制度的通》(吉安委明电〔2015〕16号)要求,认真、及时、严格落实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季通报“四项制度”,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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