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事 故 警 示 通 报
吉安委办警示通报〔2015〕43号
2015年10月10日 盖章
各产煤市(州)人民政府,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月9日23时30分许,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县枫岭头镇永吉煤矿(乡镇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10日中午2人遇难、8人被困。
煤矿安全是重中之重,瓦斯事故是“第一杀手”。我省是煤矿灾害大省,开采条件差,块段小、断层多、地压大、支护难,瓦斯、透水、自燃、顶板、运输、煤尘“六毒俱全”,特别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高瓦斯矿井26处,占全省156处矿井的16.7%,防范不到位极易出现爆炸、窒息等事故。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江西上饶事故教训,始终保持高度警醒,深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瓦斯防治措施,坚决遏制瓦斯事故。一要切实强化瓦斯防治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瓦斯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特别是对瓦斯矿井坚持“一矿一策”、“一面一策”,集中力量开展定向攻坚。组织所有煤矿健全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由煤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确保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资金“五落实”。二要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全生产“秋冬会战”,强力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所有隐患和问题逐一落实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做到治理一处、见效一处、巩固一处;重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落实责任、彻底整改。强力推进“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停产整顿矿井未履行复产验收程序擅自组织生产、不按设计要求开采、违抗停产停建指令、打假密闭、瓦斯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瓦斯超限仍冒险作业等问题。三要强力推进制度落地触底。严格落实《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总局令第82号)和我省《关于贯彻“四化”“四减”“五零”要求推动全省煤矿企业安全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倒逼企业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工作体系,在通风系统、瓦斯管理、抽采达标、风量分配等方面全面落实防治措施,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四要有效防范其他事故发生。针对当前全省煤矿顶板、运输、机电、物体打击等类型事故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各部门必须落实防范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妥善处置各类安全问题,严防顶板、运输、透水、淹井等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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