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事 故 警 示 通 报
吉安委办警示通报〔2015〕42号
2015年10月6日 盖章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委、省旅游局、省交警总队:
10月6日7时许,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发生大巴坠桥事故。目前,事故造成7死31伤,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国庆节期间,各地、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近期重要节点时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通知》、《吉林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采取超常举措抓安全、促稳定、保发展,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明天是国庆长假最后一天,也是返程高峰,人流、车流、物流聚增,特别是当前秋收季节,农用车上路频繁,安全监管压力超常。“行百里者半九十”。各地、各相关部门决不可掉以轻心,要认真总结和吸取域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厌战情绪,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聚焦重点、攻坚克难。一要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完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突出农村、山区、风景区等车辆密集区域,强化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和渡船、游船的重点管控,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营运以及车辆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行为。要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加大路面查控,增加上路执勤人员,确保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漏管、不失控。遇暴雨、浓雾等影响安全视距的恶劣天气时,相关部门可采取临时管制措施,暂停客运车辆运行。二要进一步严格客运企业源头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客运企业关键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积极推行客运企业安全监管的标准化作业,严格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管理制度。三要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管控。组织对所有危化品运输企业和车辆、旅游包车、校车、客车进行认真排查,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发现问题立即整治、严查快处。加强“两客一危”、校车、农用车等重点车辆监管,严厉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严厉整治不执行夜间禁行及农村、山区道路限行规定,确保道路交通规范运行。四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设施。针对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科学调配警力,严格路面管控;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公路、桥涵、隧道等重要点段巡查工作,加强危险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健全乡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全防护设施。要针对当前道路交通特点,全面落实极端天气条件下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通行。五要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长效机制,定期对运输企业法人代表及从业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情景教育、体验教育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持续推进“五进”工作,深入基层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建立“文明交通安全示范企业、学校”,开展“文明交通安全驾驶人”、“文明交通安全驾校”评选。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和农村警务管理和考核范围。开展“安全带-生命带”专项行动,严格客车登记、检验等环节和出站检查,推动客车安全带“全覆盖”,做到条条绷紧、条条起作用。六要进一步落实交通拥堵应急处置措施。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密切沟通配合,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的巡查,对易拥堵路段要加派巡逻力量。一旦道路通行受到影响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远端分流、近端控制、分批放行等措施,科学疏导车辆,全力保障安全畅通,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防止因道路狭窄、道路维修施工等原因导致的交通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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