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要求,2023年2月14日至2月24日,省安委办组织开展了长春市李氏婚纱梦想城“7·24”重大火灾事故(以下简称“7·24”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评估工作组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救援总队派员参加。评估工作组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对照“7·24”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整改措施建议及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要求,采取听取汇报、谈话了解、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管委会两级政府及公安、消防、住建、商务等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对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追责和党政纪处分、责任单位行政处罚等方面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场评估工作结束后,工作组组织有关部门对评估工作情况、评估报告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
二、总体评估意见
“7·24”事故发生以来,省级各部门、长春市政府、净月高新区管委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贯彻执行,严肃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统筹发展与安全,通过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等有力措施,紧盯新兴业态消防安全风险,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全力落实落细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经评估,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立行立改的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要求开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均已部署开展,事故行政处罚、责任追究要求基本落实到位。目前,已对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27名公职人员作出党政纪问责处理,8名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人员移送地方法院审理,事故善后处置平稳有序。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省级部门。
一是全面加强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压实全省安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省政府审议通过了《吉林省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党委、政府、部门、单位、公众”五位一体的责任体系,明确了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细化了行业部门监督责任清单。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压实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的通知》,推动地方出台文件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和住建等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各自的消防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省住建厅深化落实《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作机制》,发挥省、市、县三级住建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联席会议制度、共享审验信息资源,形成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合力。省商务厅制定了省级商务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印发餐饮业燃气、商贸领域房屋建筑物安全管理等多个指导意见,梳理6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省消防救援总队修订《吉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通用规范》,编印重点场所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指导手册,督促落实社会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
二是全面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治理。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集中开展全省婚纱影楼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全省各地累计派出5177个检查组,对1039家婚纱影楼影棚和摄影基地进行“全覆盖”排查,发现问题隐患2828项,责令停业整顿67户,关闭取缔5家,处罚59.96万元。省公安厅按照《吉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监督检查、防火宣传工作,全省各地累计投入警力5.9万人次,开展宣传活动4.5万次,发放宣传资料65万余份,悬挂条幅4100块,张贴宣传标识6015张。省住建厅修订《吉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实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全程网上高效办理;发布《吉林省建筑节能技术及产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目录(2022年调整版)》,限制、禁止使用违规目录中的技术及材料产品作为装修建筑材料,杜绝易燃材料源头隐患产生;联合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印发《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全省共排查违法建设26732处198万平方米,其中调整、变更规划整改18处4.82万平方米,自行拆除7896处52万平方米,强制拆除3205处12.5万平方米,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吉林省自然资源厅过渡期国土空间规划监督实施工作安排》,规范规划审批和规划许可核发程序,全面梳理规划监督管理的各环节全流程;印发《关于加强过渡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的,一律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申报要件、办理程序和审查要点;印发《关于开展清查整治擅自改变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和用途等违法违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自查自改工作的通知》,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8项、限期整改恢复原用途14项、补办用地和规划手续11项、关停2项,维护土地利用管理秩序。省消防救援总队制定《摄影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技术指导意见》,找准摄影场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督促摄影场所整改建筑使用性质变更、使用可燃材料装修和电气线路混乱等火灾源头隐患。
三是全面提升基层消防治理能力。省政府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基层消防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消防救援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推动将社区网格、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纳入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省安委会出台《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的意见》和《派驻乡镇街道消防文员管理规定(试行)》,成立930个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委员会,派驻消防文员886人,推动5474个老旧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798处,设置消防车道标牌4809个,新建公共停车场118个,增设停车位15241个,对77个国家级和省级特色小镇、446家农家乐、303家民宿、1814家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排,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7651处。省消防救援总队印发《关于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加强消防能力建设的通知》,将消防安全能力建设纳入全省1227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依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建消防取水口9021个;依托乡村振兴电改工程,累计推动将老式刀闸开关更换空气开关275.2万个,更换老旧电线线路48.6万米。
四是全面贯彻行政处罚责任追究情况落实。省应急管理厅对吉林省李氏婚纱影楼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300万元,对邹兆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1.6万元,对大连摩玛嘉颂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大连摩玛世纪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商请辽宁省人民政府依法处理。长春市政府组织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对长春昊合硕保温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行政处理决定;对李氏婚纱梦想城违法建筑拆除待法院审理结束后按法定程序处理。
(二)长春市。
一是全面压实安全监管责任。长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长春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文件,对市委常委、市政府负责人和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细化,明确全市婚纱影楼、月子中心、母婴会所、密室逃脱、剧本杀、新能源汽车换电站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将长春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更名为长春市消防救援委员会,成员单位扩充至50个;颁布长春市首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印发《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分工的通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和《消防行政处罚委托实施细则》,逐一明确了各行业管理部门消防工作职责,将全市5938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其余生产经营单位列入消防安全非重点单位,由公安部门在全省率先承担消防监管责任,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解决消防监管职责不清、边界不明问题。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下发《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流程,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执法记录仪记录和大队级主官消防监督执法回访工作,以实地和电话回访等方式,了解消防执法服务情况,进一步完善消防执法监督管理机制。
二是举一反三组织排查整治。长春市安委会以同类业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为期100天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累计派出检查组28912个,出动执法检查人员93553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3566户,发现问题隐患48313项,累计处罚181.5万元,停工整改257家,关闭取缔10家,快速扭转消防安全被动局面。市消防救援委员会先后部署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暨重点领域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查”、城乡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等多项综合治理任务,以易燃易爆单位、商住混合体、教育培训机构和餐饮娱乐等多业态综合建筑作为重点,汇聚市县两级住建、城管、公安等16个部门合力,累计成立检查组2.5万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单位13万户次,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6.8万项。市安委办将突出火灾致灾因素专项整治纳入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火灾突出致灾因素治理,紧盯用火、用电、用气、用油安全,采取街道牵头、社区引路、专业人员入户检查、行管部门督促整改的方式,排查整改消防隐患1万余项,行政处罚37.67万元,持续保持了消防安全严抓严管的态势。
三是多措并举开展专项治理。长春市委、市政府成立“5+1”重点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力亲为、靠前指挥,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全力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坚持隐患排查和事故防范精准防控,压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演练”等系列行动,编印《安全检查培训手册》3.5万余册,累计派出各类检查组4.1万个,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0.3万户次,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8.04万项,约谈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1495人,实施行政处罚364.88万元;组织线上、线下安全生产培训、宣传和演练2203场次,受众8万余人次;提出构建安全生产“6+1”源头治理体系,优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单位牵头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监管重点不突出、监管力量不够用等问题。
(三)净月高新区。
一是强化意识,加强领导。净月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各行业、各属地累计学习70余次,坚决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成立以区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层层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各行业、属地对全区消防等领域安全隐患进行“全覆盖”式排查整改,调动区纪工委对各行业、属地查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各单位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落实。
二是划干分净,明确职责。净月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各属地对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业划分,制定印发《关于明确安全生产领域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职责的意见》,明确赋予14个部门直接监管责任;以党工委会议的形式解决监管争议企业的2866户,将全部8433户企业划分至16个行业管理部门,实现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的“划干分净”。区安委办针对重点、非重点单位消防监管职责不清问题,形成消防重点监管单位320户、公安派出所非重点监管单位2144户台账并报市安委办备案。
三是对照整改,强化落实。净月高新区管委会与长光卫星公司合作建立净月高新区遥感综合服务监管平台,借助平台优势对辖区全域定期进行卫星影像拍摄及分析比对,组织相关部门提取疑似违建图斑,通过现场复核和快速处置流程,发现疑似违法建设图斑影像145处,核准非违建已销号处理96处,认定违法建(构)筑物23处,已拆除13处,履行法律程序10处,有效提高违建查处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区消防救援大队不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施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同步应用执法记录仪和执法场所音频监控,实现监督全覆盖。区城市管理局成立“违法建筑专项整治”督导组,集中整治影响人居安全、影响群众生活的违法建设隐患,拆除各类违法建(构)筑物328处31221.51平方米。区商务局将婚纱摄影行业纳入重点行管范围,通过“领导+干部+专家”工作方式,对婚纱摄影类企业开展检查12户次,发现隐患42处并整改闭环。区公安分局推动警格网格“消防宣传齐动、消防隐患联查、消防重点联治”的长效机制,检查消防非重点单位和“十小场所”4852家次、征求意见17条,化解矛盾纠纷57件,发现安全隐患564处、停业整改2家、罚款2.65万元。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评估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隐患治理能力不足,消防安全隐患时有存在。实地检查中发现,朝阳区一户婚纱摄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法定安全生产职责不清楚,组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不规范,存在凭经验抓安全管理情况。净月高新区一户婚纱摄影企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不周密,演练程序、演练注意事项描述不细致,缺少人员明确分工,对应急演练效果的评估和改进措施落于形式。净月高新区一户餐饮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设备老化,电气安全风险防控有盲区,设施使用维护不及时情况。净月高新区一户企业空调设备过期未安检,机房电线隐蔽处未穿管,设备带病运行。
(二)部门协作联合检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评估发现个别地区多部门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临时跨专业抽调人员参与安全检查,检查人员对现场情况了解不够深入,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不细致、检查环节目标把握不清、专项检查闭环不严格等问题,地区应急、公安、住建、消防、地区街道(乡镇)等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和应急联动协作配合还需进一步加强。
五、相关工作建议
(一)筑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守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彻底整改,不断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要创新采用“五化”工作法贯穿安全生产各领域和全过程,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落实落细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
(二)抓实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源头管控,要加强对企业现场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以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解决好当前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安全防范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安全管理走形式等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台账、清单,逐项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完成时限,落实“一点一案、一点一策、一点一责”,决不能一停了之,一关了之,必须见底清零,保障安全,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每户企业主体。
(三)创新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创新破解制约安全生产监管瓶颈问题,在明确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面对面”梳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分工,主动压实责任,凝聚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强化上下级部门指导协作,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行业管理部门配合衔接,从政策法规、行政决定、数据信息等方面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保证检查结果整改情况闭环管理。要通过专家培训、现场观摩、“线上学+线下学”等形式保持多部门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常态化,努力消除业务知识壁垒,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落实达到良好效果。
(四)持续深化火灾隐患预防治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深刻吸取“7·24”“9·28”连续两年两次重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按照应急部、省委省政府关于火灾隐患防治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火灾隐患专项防治手段,对行业机构进行动态分类监管,要紧盯风险隐患突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场所,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高层建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店等定期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治理,组织自建房和群租屋、建筑施工、醇基燃料、城镇燃气、电焊切割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严防“小火亡人”,要不断提高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遏制火灾事故习惯性频发的态势,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抓好火灾隐患预防治理工作。
附件: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2024011668号-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邮箱:jl12350@126.com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