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应急厅文件

2025年 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终止煤炭生产活动的长岭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长岭煤矿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吉)MK安许证字〔2023〕0008。

  特此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9月16日
发布时间:2025-09-17 09:06: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2024011668号-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088号     邮编:130022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邮箱:12350@jl.gov.cn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图片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