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煤矿综合〔2025〕67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体系培训班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吉能集团: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能力水平,规范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标准化考核定级和动态抽查工作,结合培训需求调研成果和省应急厅年度培训计划,决定举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5月26日至29日,为期4天。5月26日全天报到,5月29日结业考核。
(二)培训地点。吉安宾馆二部(长春市绿园区春郊胡同199号)。
二、培训对象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相关处室人员,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标准化工作人员,现有生产煤矿和即将恢复生产煤矿负责标准化工作人员、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人员,采掘、地测防治水和调度应急专业技术人员,吉能集团及下属矿业(集团)公司负责标准化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专业管理-采煤;
(二)专业管理-掘进;
(三)重大灾害防治(防治水害事故部分)和专业管理-地质测量;
(四)专业管理-调度应急和三堂一舍;
(五)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 第2部分:煤矿(KA/T22.2-2024);
(六)奖励举报办法宣贯解读。
本次培训设有交流研讨环节,参培人员可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提出标准化建设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依据课程安排,提前将问题交工作人员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和吉能集团要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培训工作,按规定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于5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表报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综合处。
(二)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和培训纪律,确保培训秩序。培训期间上午、下午各签到一次,每天抽查一次。参培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时间以外如有外出,需经本地区联络员同意,并报厅服务中心备案。
(三)培训结束后开展结业考核,考核结果和出勤情况一并进行通报。
(四)培训期间,培训教室、食堂及住宿场所做好环境卫生管控工作,所有参培学员及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五)参训学员学习培训期间,培训费由省应急管理厅统一支付,参加培训往返发生的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在所在单位报销。
煤矿安全综合处
联系人:张廷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631
电子邮箱:1239708135@qq.com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服务中心
联系人:荀立越
联系电话:13943030111
附件:1.名额分配表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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