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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第14号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要求,经过企业自评、申请、评审、公示,现确认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等9户企业(名单附后)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现予以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炼油厂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染料厂 

  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 

  5.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电石厂 

  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有机合成厂 

  7.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乙烯厂 

  8.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丙烯腈厂 

  9.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4-09-30 09:0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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