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班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应急管理局,吉能集团:
为全面加强我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和动态达标中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精准管控,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深入开展,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举办全省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暨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6月12日至16日,为期5天。6月12日全天报到,6月16日结业考核。
(二)培训地点。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服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春郊胡同199号)。
二、培训对象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相关处室人员,产煤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现有生产煤矿和即将恢复生产煤矿有关工作人员,吉能集团及下属矿业公司有关工作人员。省煤矿安全生产专家可旁听培训。
三、培训内容
(一)通风专业标准化建设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二)采掘专业标准化建设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三)机电运输专业标准化建设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四)地测防治水专业标准化建设及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五)全面部署年度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
(六)围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座谈交流。
本次培训设有答疑环节,参培人员可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提出标准化建设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依据课程安排,提前将问题交工作人员汇总。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和吉能集团要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协调培训工作,严格按规定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于6月8日前将报名回执表报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综合处。
(二)参加培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风廉政规定和培训纪律,确保培训秩序。培训期间上午、下午各签到一次,每天抽查一次。参培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培训时间以外如有外出,需经本地区联络员同意,并报厅服务中心备案。
(三)培训结束后开展结业考核,考核结果和出勤情况一并进行通报。
(四)培训期间,培训教室、食堂及住宿场所做好环境卫生管控工作,所有参培学员及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
(五)培训期间食宿费用由省应急厅承担,交通费自理。
煤矿安全综合处
联系人:张廷健
联系电话(传真):0431—80792631
电子邮箱:1239708135@qq.com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 嵩
联系电话:13159522855
附件:1.名额分配表
吉林省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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