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第19号
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有关规定,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履行了资料审查、现场考核等程序。
经2021年9月1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第36次党委会审议通过,确认吉林正大食品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现予以公告。
附件:达标企业名单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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