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第38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等有关规定,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对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榆树分公司、农安县宇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履行了资料审查、现场考核等程序。
经2020年12月30日吉林省应急管理厅第14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确认国药一心制药有限公司、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长春吉粮天裕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榆树分公司、农安县宇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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