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应急厅文件

 

吉应急煤矿综合联〔2020〕342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加强井工煤矿防爆电气设备

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吉能集团:

  为加强井工煤矿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失爆现象,现对煤矿井下高压电动机、干式变压器、移动变电站、防爆配电装置等相关电气设备的接线工艺提出如下要求。

  2020年末前,各井工煤矿必须按照《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87〕煤生字第665号)、《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和防爆电气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标准,确保井下高压电动机、干式变压器、移动变电站、防爆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的外接电源电缆接线工艺符合防爆性能要求。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要加强监管监察,督促煤矿企业立即开展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外接电缆接线工艺进行排查,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由属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站)督促整改落实。2021年1月1日后,按照《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4号)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采(盘)区内防爆型电气设备存在失爆”的规定,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查处。矿井对高压电动机、干式变压器、移动变电站、防爆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的外接电源电缆接线工艺进行整改期间,如遇标准化考核定级,暂不扣分。

  请各产煤市(州)立即将此通知传达到辖区煤矿企业。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2020年12月7日

发布时间:2020-12-07 16:07:00 来源:
打印| 字号: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