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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煤矿综合〔2020〕266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举办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管理体系建设培训班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吉煤集团: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以下简称考核定级办法)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定于10月22日-26日,举办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培训班,聘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起草专家和国家一级标准化考核组专家莅临我省授课和答疑,全面提升我省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10月22日-26日。22日上午报到,26日下午返程。

  (二)地点: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服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春郊胡同199号)。联系人:王嵩,电话:13159522855。

  二、培训对象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有关处室人员,各产煤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吉煤集团从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人员,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的工作人员,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煤矿专业安全生产专家。

  三、培训内容

  (一)《考核定级办法》《评分办法》内容全覆盖解读。

  (二)授课教师与学员交流答疑。

  聘请顾新泽、陆振新、施健达、刘重举、毛吉星、程根银等6位老师授课。

  四、工作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确保培训秩序。学员不得请假,对旷课或不遵守纪律的学员将予以通报。

  (二)省应急管理厅服务中心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议室、食堂及住宿场所做好消毒工作,并严格要求学员,培训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不要去批发市场、早市、商场、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如有发烧或身体不适,立即报告并就医。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食宿免费(长春市内参加培训人员不提供住宿),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应急管理厅专家库煤矿专业安全生产专家不提供住宿。

  (四)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指派1名联络员,组织协调培训工作,于10月1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参训学员报名回执表报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综合处。

  联系人:曹健,电话:0431—80792631 (传真),邮箱:mkaqzhc@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表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12日

发布时间:2020-10-13 08:1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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