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煤二〔2020〕257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煤矿安监局
办公室关于学习推广辽宁沈阳焦煤股份
有限公司西马煤矿采空区积水灾害源头
治理工作经验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吉煤集团:
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学习推广辽宁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西马煤矿采空区积水灾害源头治理工作经验的通知》(煤安监司函办〔2020〕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通知》相关要求,及时将《通知》转发给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督促煤矿企业认真学习借鉴和推广运用,加强采空区积水灾害源头治理,严防水害事故发生。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学习推广辽宁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西马煤矿采空区积水灾害源头治理工作经验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9日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2024011668号-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088号 邮编:130022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安全生产投诉举报邮箱:12350@jl.gov.cn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