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第25号
2020年7月14日,延边州应急管理局提交了《关于申请撤销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才二井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报告》(延州应急报〔2020〕27号),确认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才二井回收井下设备设施,采掘工作面已不存在,已不具备原有标准化水平。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规定,撤销和龙市庆兴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才二井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现予以公告。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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