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煤矿综合〔2020〕134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煤矿
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四起与外委工程
有关的煤矿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
现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四起与外委工程有关的煤矿事故的通报》(煤安监调查〔2020〕17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报精神逐级传达部署至辖区各煤矿企业和煤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和规范煤矿外委工程管理。
要牢固树立习近平总书记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煤矿外委工程管理必须结合现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做到措施有效,设施完好,防护可靠,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要严格按照《煤矿整体托管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满足现场安全管理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强化安全生产统一调度、统一协调管理,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充分考虑和严格考核承托方安全生产各项费用和条件变化可能增加的费用。坚决杜绝偷工减料、违规组织生产。严厉打击无资质任职、资质挂靠,应付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
5月29日收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更正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近期四起与外委工程有关的煤矿事故的通报》(以此件为准)(煤安监调查〔2020〕17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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