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人事〔2020〕101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省应急管理厅
党组改设党委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改设党委的批复》(吉组函〔2020〕19号)转发给你们,批复中明确“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党组改设党委,由同级地方党委审批,领导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市(州)负责将此批复传达到所辖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属地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审批权限,参照省里的做法,力争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应急管理部门党组改设党委工作。
附件:关于同意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改设党委的批复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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