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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人事〔2020〕101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

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省应急管理厅

党组改设党委的批复》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改设党委的批复》(吉组函〔2020〕19号)转发给你们,批复中明确“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党组改设党委,由同级地方党委审批,领导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请各市(州)负责将此批复传达到所辖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与属地组织部门沟通协调,按照审批权限,参照省里的做法,力争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应急管理部门党组改设党委工作。

 

  附件:关于同意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改设党委的批复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28日

发布时间:2020-04-28 10: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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