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文通告 > 应急厅文件

吉应急政策法规〔2020〕59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

下放行政权力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2020年3月23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行政权力部分调整事项的通告》,省应急管理厅委托下放和部分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8项。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权力下放衔接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办公室、安全生产基础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教育中心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省政数局关于规范省级权责清单调整的函》(吉政数办函〔2020〕138号)等文件要求,与权力承接部门无缝对接,及时移交标准化指南、相关文书等材料,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放权后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和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应主动认领下放的行政权力,与省厅相关处室开展衔接工作。

  二、加强下放行政权力事中事后监管

  省应急管理厅机关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坚持放管结合、并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一站式”服务27项保障措施》(吉应急政策法规〔2019〕216号)。

  三、权力下放时限

  根据省政府通告,自2020年3月24日起,省应急管理厅不再受理已下放的8项行政权力事项,请相关单位尽快做好权力衔接工作。

 

  附件:1.省级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

        2.关于规范省级权责清单调整的函

        3.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一站式”服务27项保障措施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3月24日

发布时间:2020-03-27 09:36:00 来源:
打印| 字号:[ ]|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