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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新闻宣传〔2020〕50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全省应急

系统宣传融合协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

  现将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全省应急系统宣传融合协作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和本单位实际,主动对接,认真执行,建立有效的应急宣传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全省应急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3月16日

 

 

 

全省应急系统宣传融合协作工作方案

 

  为促进全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宣传工作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密切应急领域宣传工作融合交流协作,共同唱响“吉林应急之声”,省应急管理厅制订应急系统宣传融合协作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工作的部署要求为指导,坚持“凝聚力量、优势互补”的工作原则,建立“日常工作各司其责、重要工作携手合作”的工作模式,打造“一盘棋、一体化”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全省应急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充分展现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良好形象,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力量和良好舆论氛围。

  二、组织机构和主要职责

  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联合设立全省应急宣传工作融合领导小组。

  全省应急宣传工作融合领导小组根据全省应急管理宣传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总体规划、年度计划,部署实施阶段性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应急管理宣传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承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职能处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负责牵头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组织实施宣传规划、计划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经验,承办融合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围绕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周等重大节日、重要节点以及重大政治敏感时期联合开展宣传报道和应急安全知识普及工作,依托传统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密集推送安全提示,统一协调通信企业面向群众发送安全提示短信息,整合各类媒体媒介资源加大宣传力度。联合协调省级主流新闻媒体推出应急宣传专题(栏),定期刊(播)发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森林防火等方面的新闻信息、安全提示和公益广告,增强宣传报道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群众应急安全意识。

  (二)建强应急宣传舆论阵地。加强和改进网站工作,丰富信息内容,创新表现形式,打造网上对外窗口。充分发挥新媒体交互性和时效性强的优势,联合策划互动活动,创作高质量新媒体产品,传播应急知识;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和森林消防队伍官方“双微”(微博、微信)、政务头条号、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合作联动,广泛推送安全提示信息和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典型人物事迹,实现同一内容多媒体生产、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利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视频宣传片等载体对外宣传时,根据职责可两家或三家单位共同落款。

  (三)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五进”。联合提请省安委会部署并推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五进”工作会议,开展“五进”工作督导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

  (四)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推动报刊、网站和新媒体围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防治、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及时开展科普宣传,打造科普宣传精品力作和品牌栏目;加强应急管理科普教育基地、场馆建设,大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

  (五)加强典型经验挖掘选树。组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积极开展各类典型选树活动,及时宣传工作中的创新做法和好经验及先进集体、个人事迹。加强与媒体的互动,定期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基层单位采风,体验、感受基层文化生活,挖掘广大应急管理系统职工、消防指战员的感人事迹。

  (六)加强舆情应对引导。强化舆情监测监控、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与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网安总队等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密切关注应急领域舆情动态,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视情召开新闻发布会,讲清事实真相,回应社会关切,引导舆论走向,化解舆论风险。

  (七)加强警示教育。依托传统新闻媒体和新媒体联合设置隐患曝光台,建立媒体随同检查曝光隐患机制,通过舆论监督作用,倒逼相关单位(场所)整改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有效震慑安全生产和消防违法行为。

  (八)联合实施培训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分别组织本系统内宣传工作业务培训时,可酌情邀请另外两家单位宣传部门人员参加培训并作交流研讨,共享培训资源。各市(地)应急管理局可依托现有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协助当地消防救援支队组织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市(州)消防救援支队可主动联系当地应急管理局对接培训工作。

  (九)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联合组织并培养一批政治信念坚定、热爱网络宣传、熟悉网言网语并且关注应急管理事业的网评“能手”和“写手”,打造一支具有较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的网络评论员队伍。定期组织网评员开展专题培训,研究典型案例,提高网评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十)组建专家智库。邀请资深媒体人、新媒体机构负责人、新闻院校专家等组建专家智库,参与新闻策划、舆论应对等工作,为应急新闻舆论工作提供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持。

  四、工作规则

  (一)协作会议制度。协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主要通报前期应急宣传融合协作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重大新闻事件宣传报道协作制度。对同时涉及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的突发事故等重大新闻事件,由涉及内容较多的单位宣传部门统一策划、协调、组织宣传报道,其他单位积极参与配合,收集好各自队伍参与事件处置的第一手影像资料,相关文字、图片及影像素材可共享使用,为来访记者提供必要的采访条件和工作支持。如某一单位拟对本单位参与该事件工作情况进行宣传报道,提前通报其他单位。

  (三)舆情应对处置协作制度。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如遇各自工作领域内舆情事件,根据舆情等级和性质,按照各自的预案应对处置,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森林消防总队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处置舆情。如遇重大舆情或同时涉及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的舆情,可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开展舆情应对处置,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森林消防总队按照各自职能参与处置工作。

  (四)人员交流锻炼制度。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宣传部门可定期派遣人员赴对方单位交流锻炼,学习对方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开展交流探讨,促进宣传工作业务水平有效提升。

  (五)社会资源共享制度。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提供各自掌握的社会宣传资源,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对接、整体考虑、细化安排,形成紧密常态的社会宣传资源共享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集中统一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消防安全、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等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应急管理领域宣传工作合力。

  (六)联系互通制度。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省森林消防总队及各市(地)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森林消防队伍宣传部门可搭建联系平台,通过微信群、QQ群等社交媒体进行日常信息互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应急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应急宣传融合协作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和充足经费保障。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在交叉性、综合性的工作中密切配合,不等不靠、不推不让,积极主动作为,打好团体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无缝对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积极协商,共同研究解决办法。

  (三)强化交流,及时互通。各成员单位可结合实际,定期联合举行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交流活动,经常性地相互走访、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拓展沟通、交流、合作的广度。

发布时间:2020-03-16 16:1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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