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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煤矿综合〔2020〕27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煤矿

安监局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

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吉煤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和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结合《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疫情防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应急煤二联〔2020〕24号)要求,认真传达至各产煤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并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6日

发布时间:2020-02-06 15:0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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