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煤矿综合〔2020〕27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国家煤矿
安监局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
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吉煤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现将《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5号)转发给你们,请针对当前疫情形势和煤矿安全生产实际,结合《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疫情防控和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应急煤二联〔2020〕24号)要求,认真传达至各产煤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各煤矿企业,并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附件: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煤矿复工复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6日
主办: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ICP备05001602号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编:130021
安全生产举报电话:0431-12350 监督投诉电话:0431-85096328
网站标识码:2200000056 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767号 访问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