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煤矿综合〔2020〕9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煤矿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产煤市(州)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工作,提升培训质量,规范考核纪律,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2号)要求,现将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煤矿培训机构管理
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必须满足《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 8011-2016)的各项规定,并按照《煤矿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2号)要求,将教师、教学和实习与实训设施等情况书面报告省应急管理厅。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材料审核
参加考核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培训机构上报考试申请,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经全国煤矿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受理考试申请,并按规定审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材料,报厅煤矿安全综合处复审后安排考试计划。
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由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安排监考人员,经全国煤矿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组织考试,煤矿安全综合处派人全程监督考场纪律。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明发放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后,学员使用手机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国家安全生产考试),按要求注册并进行身份认证后,登陆“我的证书”功能获取下载打印电子证书,也可登陆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获取下载打印电子证书。如需要新版PVC实体证书,可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窗口自行申请PVC实体证书。
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流程保障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依托全国煤矿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实施,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加强系统使用管理,合理配备系统操作人员和监考人员,严格参考人员资格审核,严肃考场纪律,确保考核发证过程顺畅无误。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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