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火灾防治联〔2019〕22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及
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公安、住建、教育部门:
近年来,全国居民住宅小区亡人火灾多发,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伤火灾时有发生,教训十分深刻。近期,景俊海省长、吴靖平常务副省长分别就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要求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抓好责任落实。7月1日,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国家四部委工作部署,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各地应急管理、公安、住建、教育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的火灾规律特点,对出租屋、流动人口的数量、分布、特点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状况开展摸排,找准突出风险隐患,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提请地方政府在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前,组织消防救援、住建、公安、城管、交通、拆违等部门至少开展2次联合检查,重点打击影响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属地政府重点解决居民住宅小区失管弃管,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改造,公共维修资金缺失、不足、启动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规划难、建设资金难等容易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督促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员会组织发动社区志愿者、网格员、保安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强化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加强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和楼道堆放杂物的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居民住宅小区和出租屋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台账,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积极推动隐患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并配合和推动属地政府协助予以整改。
二、全面夯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各地应急管理、公安、住建、教育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消防安全领导责任,推动街道(乡镇)书记、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亲自研究部署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整治行动各项责任措施。各地消防救援机构和住建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指导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消防安全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理人,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单位、产权单位为小区的管理单位,负有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于失管弃管的居民住宅小区,暂未落实物业化管理的,要推动所在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员会承担管理单位职能,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出租人是出租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保出租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依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在租赁期间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当自觉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安全使用出租屋及其附属消防设施,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及出租人的监督检查,杜绝危害消防安全的行为。
三、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地要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和自救逃生知识。制作出租屋和校园周边场所典型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高频次播放,在相关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火灾案例挂图,引导居民关心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主动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发动社区综治专干、网格管理员、微型消防站队员等,采取入户提示、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灭火演练等方式,引导居民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活动,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结合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深化消防宣传“进课堂、进军训”,指导学校做好消防安全自查、隐患整改和宣传培训工作,将外宿学生纳入重点宣传教育范围。
四、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各地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居民住宅小区和出租屋的产权人、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维护管理消防设施和器材;指导居民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加强微型消防站、义务消防队、专职消防队等应急力量建设,落实联勤联动、夜间巡逻、社区联防、邻里守望等措施,遇有突发火情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各地消防救援队伍要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集中区和校园周边营业场所的熟悉演练,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实战拉动演练,加强与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勤联动;各级指挥部要加强重点时段的调度指挥,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同时调动微型消防站就近扑救初起火灾,做到灭早灭小、科学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运用安委会办公室平台,统筹调度全省居民住宅小区、出租屋及校园周边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指导做好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指导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相应义务,加强管理范围内的公用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做好日常安全巡查工作,对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级教育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为学生营造安全、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推动地方出台出租屋消防安全标准和管理制度,从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隔、安全疏散逃生、电气线路敷设、消防设施配备、日常消防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各级公安部门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信息登记管理,加强居民区、出租屋、电动车等重点场所、领域的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涉及违反消防安全的治安管理行为,严厉打击涉嫌消防安全的刑事犯罪。
各地区、各单位要明确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部署、协调调度和信息反馈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公安厅
吉林省住建厅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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