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灾害救援联〔2019〕208号
关于印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
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健委、省广电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气象局、吉林银保监局、省科协,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5日,省政府向应急管理部报送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落实全国人大防震减灾法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现将有关任务分工清单(见附件)发给你们,请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抓好落实,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送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地震局。
联系人:省应急厅 卢旭辉,电话:0431-80792673
省地震局 李广森,电话:0431-84538733
附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任务分工清单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吉林省地震局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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