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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规划财务〔2019〕195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2019年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机构:

  为深入宣传贯彻《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工作,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拟举办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8月5日报到,8月6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春郊胡同199号(省应急管理厅机关服务中心)。乘车路线:从长春火车站乘坐262路公交车到春郊胡同站下车;或从高速客运站乘坐轻轨3号线及在市内其它站点乘坐80、147、229、261、283路公交车到朝阳桥站下车,沿春郊胡同西行200米即是。

  三、培训内容

  (一)解读《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起草背景、条文要点、要义;

  (二)讲解《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相关配套文件;

  (三)解读有关政策衔接、过渡办法。

  四、培训对象

  (一)市(州)、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机构监管工作的科(室)负责人;

  (二)吉林省内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负责人或有关工作人员;

  (三)省厅规划财务处全体人员。

  五、相关要求

  (一)2019年8月1日16时前以市(州)为单位填报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联系人:计宏宾、吴卓、段岩;联系电话:18686633316;邮箱:3182001071@qq.com。

  (二)参加培训人员确定报名后,培训前不再另行通知。长春市市区内参加培训人员不安排住宿及午休房间。

  (三)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省厅机关服务中心按职责做好培训的相关工作。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由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统一支付。

  (五)参加培训人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培训期间不得请假,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吃请和请吃。

 

  附件:2019年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专题培训班报名回执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7月29日 

发布时间:2019-07-29 11:1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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