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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危化〔2019〕193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

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

“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44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要迅速将通报和本通知要求传达到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所有化工(包括危险化学品)企业,督促相关企业要深刻听取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化工生产装置带病运行存在的巨大安全风险,举一反三,确保不发类似的事故。

  二、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7月2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安全生产视频会议要求,特别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对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批示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责任,筑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防线。

  三、各地要结合《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委办〔2019〕92号)、《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吉应急危化〔2019〕167号)要求,严格查处备带病运行问题,切实做好当前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应急管理部的要求,各地要在8月底完成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警示教育、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承诺书签订工作。

  四、各地要督促辖区内涉及空分装置企业按照通报要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在“夏秋百日攻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执法检查、督查、调度指导等工作中将空分装置作为必查装置,对存在隐患的装置,严格落实整改、停产等措施。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河南煤气集团义马气化厂“7·19”重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应急厅函〔2019〕447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7月27日 

发布时间:2019-07-29 10: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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