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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政策法规〔2019〕152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通知》(应急厅函〔2019〕38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6月11日 

发布时间:2019-06-11 15:3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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