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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政策法规〔2019〕160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举办2019年

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根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的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将举办两期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需进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并在注册周期内未完成48学时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道德规范;

  (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三)安全生产管理;

  (四)安全生产技术;

  (五)事故应急管理;

  (六)案例分析与研讨;

  (七)考试。

  三、培训时间

  第一期:2019年6月16日至6月22日(6月16日13:30-17:00报到)。

  第二期:2019年6月30日至7月6日(6月30日13:30-17:00报到)。

  四、培训地点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服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春郊胡同199号(乘车路线:从长春火车站乘坐262路公交车到春郊胡同站下车或乘轻轨及市内其它乘坐80、147、229、261、283路公交车到朝阳桥站下车,沿春郊胡同西行200米即是)。

  联系电话:0431-87929071。

  五、相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组织安排好本单位相关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二)报到时需携带填写完整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张一并上交。

  (三)为达到培训预期效果,培训班拟控制人数为120人/期,额满为止,报名成功以报名邮箱回复确认信息为准。第一期报名截止时间至6月13日17:00时止,第二期报名截止时间至6月19日17:00时止。

  (四)培训费、食宿费、资料费由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统一支付。长春市城区内参训人员不安排住宿。

  联系人:王新梅,联系电话:0431-89653553。

  报名邮箱:thxinmei@163.com。

 

 

 

  附件: 1.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2.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登记表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6月6日 

发布时间:2019-06-06 14:4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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