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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应急新闻宣传〔2019〕91号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

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典

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应急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应急管理局组织市、县两级进行遴选推荐,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本级进行推荐,厅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视情推荐。报送指标为:各地应急管理局推荐先进典型1个,特别突出的可以推荐2个,于4月2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各地应急管理局对推荐的典型,要认真审查把关,确保事迹真实,具有积极的典型示范意义。省应急管理厅汇总梳理后统一向应急管理部推荐。

  联系人:侯鹏飞,联系电话:0431-85096329,18643498877。

  通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邮编:130021。

  电子邮箱:247716567@qq.com。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4月15日 

发布时间:2019-04-15 15:5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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