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应急政策法规〔2019〕88号
吉林省应急厅关于举办全省乡镇(街道)
和开发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四平市、松原市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基层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按培训计划,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举办2019年“全省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应急管理机构未接受培训的在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四平地区):120人,2019年4月15日--19日,15日报到。
第二期(松原地区):120人,2019年4月22日--26日,22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机关服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春郊胡同199号,电话:87929071。
乘车路线:从长春火车站乘坐262路公交车到春郊胡同站下车或乘轻轨及市内其它乘坐80、147、229、261、283路公交车到朝阳桥站下车,沿春郊胡同西行200米即是。
三、培训内容
乡镇街道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安全生产法》及案例分析,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
四、有关事项
(一)四平市、松原市应急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工作(通知、协调和报名),于4月11日前,将本辖区《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1)和参加培训人员数码电子照片报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数码相片为小2寸近期白底免冠正装证件照,文件名为参加培训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文件格式为“.jpg”,照片的文件大小应在300KB 以内,该图像规格为:472像素(宽)×630 像素(高)或2.4cm(宽)×3.2cm(高)。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须提交《乡镇(街道)和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检查证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应粘贴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彩色近照,并经本单位和所属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三)参加培训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证》。
(四)培训费、食宿费、学习资料费及培训相关事宜由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负责。食宿、培训场地由省应急管理厅机关服务中心负责。
联系人:门洪涛、陈彬、王新梅;
联系电话:0431-89653553 ;
邮箱:1349154779@qq.com。
吉林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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